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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交易 券商

股票交易,有券商要收取流量费?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东方证券的《委托流量费收取告知暨客户同意书》上明示:“交易所委托流量费为本公司向沪深证券交易所支付,交易所费用征收范围为在本公司开立资金账号并由本公司代理开立中国结算证券及场内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向沪深交易所发出的场内A股、场内开放式基金及场内交易债券的买、卖及撤单委托。按每笔成功委托 (不论是否成交,交易所接收到投资者委托即算成功委托) 0.1元进行计费。”上述告知同意书进一步显示。

目前投资者交易A股的交易费用由双向收取的佣金 (政策规定佣金不足5元按照5元收取) 、 印花税 (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卖出股票时收取) 、沪市双向收取的过户费 (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二) 三部分组成,通常并不包括流量费。

而上述的流量费主要是交易所向会员单位即券商收取。 根据深交所于2021年7月更新的收费标准,流量费的收费方式为每笔交易类申报 (指买入、卖出、撤单申报) 收取0.1元。会员每个席位每年享有的交易类、非交易类免费申报笔数同样均为3万笔。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深交所2004年发文的《关于调整席位管理年费收费模式的通知》 (现行有效) 第十四条规定:会员或机构不得以缴纳本所席位管理年费为由,向投资者收取除交易佣金外的其他费用。上交所2004年发文的《关于调整本所席位年费收费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现行有效) 第三条规定:各会员不得直接或变相向投资者收取每笔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费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深交所网站了解到,流量费的收费标准是指每笔交易类申报 (指买入、卖出、撤单申报) 收取0.1元,每笔非交易类申报 (指除买入、卖出、撤单以外的申报) 收取0.01元。

记者曾获悉,某地区证券期货业协会下发的通知表示,辖区个别证券机构存在对部分客户不按“五元”最低标准收取佣金,并以此营销客户。此经营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家计委、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证监发[2002]21 号) 中“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 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的规定。同时,也扰乱了辖区证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A股市场由于每笔交易有最低5元手续费的设置,大部分投资者手工下单笔数不多,所以多数券商都选择自己承担流量费 (这笔费用其实已包含在券商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中) ,再由券商向交易所缴纳。

国泰君安 成都某营业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对于A股交易,我们公司只收取佣金 (买入卖出双向收取) ,然后是印花税 (卖出时候单边收取) ,再加上中登公司收取的十万分之二的结算费 (券商代收,买卖双收) 。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费用了 (包括流量费) 。”值得一提的是, 结算费在其他券商的系统中也有被称作“过户费”的。

长江证券 网金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指出,“我们不会收这种钱 (流量费) 的,因为这种钱收的意义其实不大。”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些正在打“佣金战”的券商由于并不“免五”,所以也通常不会向客户收取流量费。例如东莞证券湖北某营业部客户经理表示,在东莞证券开户,手续费可以低至万1.1 (不过强调并不“免五”股票 交易 券商 ) ,但公司目前不向客户收取流量费。

“通常只有资金量大的客户才有量化交易的需求,因为量化交易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成本,而大户 (机构客户) 每单交易的手续费一般会在5元以上。”该总经理进一步表示。

总体而言,记者近日从 山西证券 、 广发证券 、德邦证券、 华泰证券 、国泰君安、 海通证券 、 国信证券 、银河证券、 股票 交易 券商 长城证券 、川财证券、 第一创业 、 中信证券、安信证券、财通证券、华龙证券、 华安证券 、华林证券、长江证券、 申万宏源 证券、华龙证券、东方财富证券等20余家券商的工作人员或者投资者处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这些券商均没有收取流量费的说法。

对于部分券商存在的向投资者收取流量费的行为,某上市券商网金部门副总认为: “现在行业内的各家券商 (不管是大、中、小型券商) 对机构客户、量化私募和大户其实都有交易席位产品、高端交易系统的销售,然后一年收取相应的费用,其实这就是一种‘流量费’。”

1. 证券交易所流量费,是交易所向经纪类券商收取的交易会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包括交易单元使用费、流速费、流量费。流量费的标准为每笔交易类申报 (指买入、卖出、撤单申报) 收取0.1元,每笔非交易类申报 (指除买入、卖出、撤单以外的申报) 收取0.股票 交易 券商 01元。

2002年5月1日起执行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中,第一条明确规定 “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 (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 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4. 佣金在法律上本身就具有劳务报酬的特征。 换句话说,券商执行每笔交易收取最低佣金规定后,不存在亏损的可能。

5. 但是,有些券商违规以“万一免五”股票 交易 券商 方式开展低佣金不正当竞争,致使投资者的每一次挂单实际收取的手续费可能低于0.1元,再加上收取不到佣金的投资者挂单、撤单行为 (仍然属交易所会收取每笔0.1元流量费的交易类申报) ,导致券商产生亏损。

在上述1000余字的答复中,东方证券解释称: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在协商收取交易增值服务费 (流量费) 的过程中存在理解偏差,执行中将部分普通客户亦纳入了范围。

与此同时,针对于流量费的问题,国金证券在给记者的答复中承认了流量费收取的问题。不过国金证券表示,在具体的收取方面,主要是采取差异化政策,目前,可能会被收取流量费的客群范围包括:量化私募高频程序化机构客户、可转债 (深圳市场) 程序化客户、ETF程序化 (非货币和非债券类) 客户等。

股票买卖的资金在券商还是交易所

1. 保荐+直投(类似于VC风险投资) 前期投入资金 然后保荐运作上市 享受原始股价格 利润相当丰厚的 !
2上市公司发行股票需要有券商来组织发行 一般分为承销(负责发行出去)包销(如果没有足够投资者申购 剩余部分券商自行购买)
3我们普通投资者是不能直接参与买和卖的 必须经过会员向交易所报价 然后再成交 券商是要先成为交易所会员 才可以进行代客买卖股票的中介业务
4券商如果符合规定 可以有自己的自营盘 拿出一部分盈利资金 或者是通过合法融入的资金 就可以参与买卖股票的权利!
补充:如果券商买卖的股票和客户发生利益冲突时 在三公原则下 是客户优先

股票交易,有券商要收取流量费?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东方证券的《委托流量费收取告知暨客户同意书》上明示:“交易所委托流量费为本公司向沪深证券交易所支付,交易所费用征收范围为在本公司开立资金账号并由本公司代理开立中国结算证券及场内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向沪深交易所发出的场内A股、场内开放式基金及场内交易债券的买、卖及撤单委托。按每笔成功委托 (不论是否成交,交易所接收到投资者委托即算成功委托) 0.1元进行计费。”上述告知同意书进一步显示。

目前投资者交易A股的交易费用由双向收取的佣金 (政策规定佣金不足5元按照5元收取) 、 印花税 (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卖出股票时收取) 、沪市双向收取的过户费 (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二) 三部分组成,通常并不包括流量费。

而上述的流量费主要是交易所向会员单位即券商收取。 根据深交所于2021年7月更新的收费标准,流量费的收费方式为每笔交易类申报 (指买入、卖出、撤单申报) 收取0.1元。会员每个席位每年享有的交易类、非交易类免费申报笔数同样均为3万笔。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深交所2004年发文的《关于调整席位管理年费收费模式的通知》 (现行有效) 第十四条规定:会员或机构不得以缴纳本所席位管理年费为由,向投资者收取除交易佣金外的其他费用。上交所2004年发文的《关于调整本所席位年费收费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现行有效) 第三条规定:各会员不得直接或变相向投资者收取每笔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费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深交所网站了解到,流量费的收费标准是指每笔交易类申报 (指买入、卖出、撤单申报) 收取0.1元,每笔非交易类申报 (指除买入、卖出、撤单以外的申报) 收取0.01元。

记者曾获悉,某地区证券期货业协会下发的通知表示,辖区个别证券机构存在对部分客户不按“五元”最低标准收取佣金,并以此营销客户。此经营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家计委、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证监发[2002]21 号) 中“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 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的规定。同时,也扰乱了辖区证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A股市场由于每笔交易有最低5元手续费的设置,大部分投资者手工下单笔数不多,所以多数券商都选择自己承担流量费 (这笔费用其实已包含在券商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中) ,再由券商向交易所缴纳。

国泰君安 成都某营业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对于A股交易,我们公司只收取佣金 (买入卖出双向收取) ,然后是印花税 (卖出时候单边收取) ,再加上中登公司收取的十万分之二的结算费 (券商代收,买卖双收) 。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费用了 (包括流量费) 。”值得一提的是, 结算费在其他券商的系统中也有被称作“过户费”的。

长江证券 网金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指出,“我们不会收这种钱 (流量费) 的,因为这种钱收的意义其实不大。”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些正在打“佣金战”的券商由于并不“免五”,所以也通常不会向客户收取流量费。例如东莞证券湖北某营业部客户经理表示,在东莞证券开户,手续费可以低至万1.1 (不过强调并不“股票 交易 券商 免五”) ,但公司目前不向客户收取流量费。

“通常只有资金量大的客户才有量化交易的需求,因为量化交易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成本,而大户 (机构客户) 每单交易的手续费一般会在5元以上。”该总经理进一步表示。

总体而言,记者近日从 山西证券 、 广发证券 、德邦证券、 华泰证券 、国泰君安、 海通证券 、 国信证券 、银河证券、 长城证券 、川财证券、 第一创业 、 中信证券、安信证券、财通证券、华龙证券、 华安证券 、华林证券、长江证券、 申万宏源 证券、华龙证券、东方财富证券等20余家券商的工作人员或者投资者处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这些券商均没有收取流量费的说法。

对于部分券商存在的向投资者收取流量费的行为,某上市券商网金部门副总认为: “现在行业内的各家券商 (不管是大、中、小型券商) 对机构客户、量化私募和大户其实都有交易席位产品、高端交易系统的销售,然后一年收取相应的费用,其实这就是一种‘流量费’。”

1. 证券交易所流量费,是交易所向经纪类券商收取的交易会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包括交易单元使用费、流速费、流量费。流量费的标准为每笔交易类申报 (指买入、卖出、撤单申报) 收取0.1元,每笔非交易类申报 (指除买入、卖出、撤单以外的申报) 收取0.01元。

2002年5月1日起执行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中,第一条明确规定 “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 (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 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4. 佣金在法律上本身就具有劳务报酬的特征。 换句话说,券商执行每笔交易收取最低佣金规定后,不存在亏损的可能。

5. 但是,有些券商违规以“万一免五”方式开展低佣金不正当竞争,致使投资者的每一次挂单实际收取的手续费可能低于0.1元,再加上收取不到佣金的投资者挂单、撤单行为 (仍然属交易所会收取每笔0.1元流量费的交易类申报) ,导致券商产生亏损。

在上述1000余字的答复中,东方证券解释称: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在协商收取交易增值服务费 (流量费) 的过程中存在理解偏差,执行中将部分普通客户亦纳入了范围。

与此同时,针对于流量费的问题,国金证券在给记者的答复中承认了流量费收取的问题。不过国金证券表示,在具体的收取方面,主要是采取差异化政策,目前,可能会被收取流量费的客群范围包括:量化私募高频程序化机构客户、可转债 (深圳市场) 程序化客户、ETF程序化 (非货币和非债券类) 客户等。

个人股票交易券商

如今,网上炒股以其方便、快捷、安全的优势,日渐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
。但网上炒股作为一种新的理财方式,多数人对其缺乏一些较深层次的了解,防
范风险意识相对较弱,有时因使用操作不当等原因会使股票买卖出现失误,甚至
发生被人盗卖股票的现象。因此,掌握一些必要注意事项,对于确保网上炒股的
正确和资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一、正确设置交易密码 如果证券交易密码泄露,他人在得知资金帐号的情
况下,就可以轻松登录您的帐户,严重影响个人资金和股票的安全。所以对网上
炒股者来说,必须高度重视网上交易密码的保管,密码忌用吉祥数、出生年月、
电话号码等易猜数字,并应定期修改、更换。
二、谨慎操作 网上炒股开通协议中,证券公司要求客户在输入交易信息时
必须准确无误,否则造成损失,券商概不负责。因此,在输入网上买入或卖出信
息时,一定要仔细核对股票代码、价位的元角分以及买入(卖出)选项后,方可点
击确认。
三、及时查询、确认买卖指令 由于网络运行的不稳定性等因素,有时电脑
界面显示网上委托已成功,但券商服务器却未接到其委托指令;有时电脑显示
委托未成功,股票 交易 券商 但当投资人再次发出指令时,券商却已收到两次委托,造成了股票
的重复买卖。所以,每项委托操作完毕后,应立即利用网上交易的查询选项,对
发出的交易指令进行查询,以确认委托是否被券商受理和是否已成交。
四、莫忘退出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使用完毕后如不及时退出,有时可能会因
为家人或同事的误操作,造成交易指令的误发;如果是在网吧等公共场所登录
交易系统,使用完毕后更要立即退出,以免造成股票和账户资金损失。
五、同时开通电话委托 网上交易遇到系统繁忙或网络通讯故障时,常常
会影响正常登录,贻误买入或卖出的最佳时机。电话委托作为网上证券交易的
补充 ,可以在网上交易暂不能使用时,解您的燃眉之急。
六、不过分依赖系统数据 许多股民习惯用交易系统的查询选项来查看股
票买入成本、股票市值等信息,由于交易系统的数据统计方式不同,个股如果遇
有配股、转增或送股,交易系统记录的成本价就会出现偏差。因此,在判断股票
的盈亏时应以个人记录或交割单的实际信息为准。
七、关注网上炒股的优惠举措 网上炒股业务减少了券商的工作量,扩大了
网络公司的客户规模,所以券商和网络公司有时会组织各种优惠活动,包括赠送
上网小时、减免宽带网开户费、佣金优惠等措施。因此大家要关注这些信息,
并以此作为选择券商和网络公司的条件之一,不选贵的,只选实惠的。
八、注意做好防黑防毒 目前网上黑客猖獗,病毒泛滥,如果电脑和网络缺
少必要的防黑、防毒系统,一旦被"黑",轻者会造成机器瘫痪和数据丢失,重者
会造成股票交易密码等个人资料的泄露。因此,安装必要的防黑防毒软件是确
保网上炒股安全的重要手段。